给定资料 1.A市南部两个乡镇为招商引资,和一家畜牧企业签订了投资协议书,并和农民签订了上千亩的土地征用合同,用来创办生猪养殖基地及配套设施等。然而,2018年这家畜牧企业经营跟不上,无力支付土地租赁租金,表层土壤还遭到了破坏。村民张海村说,早知道

admin2022-04-24  35

问题 给定资料
    1.A市南部两个乡镇为招商引资,和一家畜牧企业签订了投资协议书,并和农民签订了上千亩的土地征用合同,用来创办生猪养殖基地及配套设施等。然而,2018年这家畜牧企业经营跟不上,无力支付土地租赁租金,表层土壤还遭到了破坏。村民张海村说,早知道这样,就不签租赁合同,现在租金拿不到,地也种不了。
    而在A市市区周边的几个乡镇,有别于有些地区企业老板直接与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签约模式,而是采取政府背景的公司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然后转包给各类资本承包种植的模式。由于外地老板经营不善和对风险预估不足,这种模式给当地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政府因此背上沉重包袱。
    作为当地农业局下属企业,一家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是当地大量土地流转的实施平台。公司廖姓负责人介绍,前几年是当地土地流转的高峰期,很多老板过来种植甘蔗,大约流转了6万亩左右土地。但由于甘蔗行情不好等原因,许多老板“跑路”,这些“跑路”老板流转的土地加起来有上万亩,“烂摊子留给了地方政府,现在都是政府支付农户的土地租金”。
    “每亩土地租金约1000元,目前几万亩土地的租金需要政府来承担。对一个市级行政单位来说,每年筹集几千万元来给农民支付租金并不容易。”廖姓负责人表示,政府在压力之下只好在别的地方挪借资金,虽然知道这是违规的,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现在,政府低声下气地求老板给钱,法律手段也都用上了,但效果并不明显。现在都是财政在撑着,东挪西借,已经垫了很多钱。
    基层干部反映,由于相关政策与管理措施不完善,目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处于“无序化”状态,频繁发生的纠纷增加了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
    在B市的一个村子,听说记者过来采访,不少村民立即围过来。“上一年的租金到目前为止一分钱都没有,还不知道能不能给。2018年甘蔗开榨已经20天了,但是公司什么说法都没有。我们按照合同办事,他们却不按照这个来。”有村干部表示,流转土地是政府动员的,2017年的租金也一直没拿到,村民意见很大。
    目前,B市只有70%的县(市、区)建立了县级土地流转交易有形市场,还有30%的县(市、区)尚未建立,部分交易市场管理欠规范,大多数没有规范的资料档案室,土地流转资料保存不全。还有一些地方土地流转交易只是民间行为,不在交易场所交易,交易程序也不规范,给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带来隐患。
    市农委经管站刘站长说,目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出方比较多元,有的是乡镇组织流转,有的是以村组为单位组织流转,有的是由农户自发流转,还有少数是由县(市)涉农部门或由中介机构组织流转,五花八门,操作时不看对象、没门槛、不讲程序、不守规矩,随意性很大,流转双方不履行合同的现象很普遍,容易引发纠纷。
    “土地流转不够规范,部分土地经营权流转都没签书面合同或只有口头协议。即使签订了书面合同,条款也比较简单,对权利、义务规定不够明确,难以保障流转双方尤其是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农民的权益。”刘站长表示。
    相关部门在C市调查时发现,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后,有很大一部分从事的并不是粮食生产,而是选择种植一些经济效益较高的农作物。农村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后,有些企业基于生产效益的考虑,可能会放弃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的生产,转而从事水产养殖、水果蔬菜、苗木花卉等经济作物的种植,挤占种粮面积,导致主粮产量下降。
    市农业局一位干部表示,由于粮食价格较低,全省土地流转价格相对较高,如果流入方选择种粮,按水稻种植两季亩产1600斤和1.35元/斤的最低收购价计算,每亩收入才2160元,除去人工、成本、生产资源等因素,种粮利润很少甚至亏本。因此,大多数流转企业选择种植效益更高的其他经济作物或水产养殖,致使主粮种植面积大幅下降。
    部分基层干部还反映,由于种粮的比较效益低,粮补等都是直补给承包农户,而搞其他种养业或经济项目开发效益普遍要高,一些工商企业和大户借土地经营权流转之名,擅自将农田“非粮化”,改成养殖场、花木基地、农家乐、私人会所等,甚至打“擦边球”,“以租代征”,搞工商项目开发。
    “一些农户的土地不流转或抛荒都能得到粮补,不愿意流转土地或将土地抛荒的现象比较常见,粮食补贴政策在一些地方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2.推进精准脱贫攻坚、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不仅需要人力、物力、财力的持续投入,更需要激发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坚持内因与外因相结合,通过自身“造血”巩固“输血”的成果。
    在扶贫工作一线,也有干部反映少数贫困户甘为“懒汉”,甚至以当“懒汉”为荣,进而引发了不小的争议,也导致基层干部群众的强烈不满。
    在A村调研的过程中,结合帮扶干部和该村群众的描述,我们听到两个“懒汉”的“事迹”。
    甲:贫困户户主40岁,在享受了精准扶贫政策后,每月“等靠要”政策扶助。每逢集日,还喜欢买酒喝,以打扑克牌等方式聚众进行小额赌博。帮扶干部督促其勤奋工作,他反而说“我要是太勤奋了,我很快就脱贫了,那我明年就拿不到这个贫困户指标了,脱贫了就没人管我了,我宁可就这么穷着”。
    乙:贫困户为独居老人,无子女,现年62岁,之前靠上山挖草药为生,种了些口粮田。但是在享受政策之后,不再挖草药,口粮田也撂了荒,还在村民面前炫耀“你们看看我多好,什么都不用干还有人养”。
    当我们从基层干部口中听到这些“事迹”时,确实感到很震撼,这部分人的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示范效应,甚至助推了一种“贫困光荣、懒惰有理”的文化。这些极富故事性又极有冲击力的个案颠覆了我们以往对穷苦农民淳朴善良的认知,结合“新闻报道”中的现象,很容易给我们造成一种扶贫政策“养懒汉”很普遍的印象。
    大多数人在提起“养懒汉”现象时,都将其归因于贫困户的个人问题,“好吃懒做”“不可理喻”“刁民”这些标签被贴到这部分贫困户身上。不得不承认,贫困户的个人觉悟和素质,确实对滋生“养懒汉”现象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懒汉”的出现不仅仅是贫困户自身的主观原因造成的。
    少数帮扶干部把精准扶贫变成了精准救济,把带动贫困户脱贫异化为给贫困户送钱送物、落实保障政策。对于“两不愁三保障”这样的较易落实的“底线援助”积极完成,对于“产业扶贫”“就业脱贫”这样的需要花费一定时间精力的帮扶政策,或是有心无力,或是消极应付。没有做到“扶”与“帮”相结合、“造血”与“输血”并重,久而久之,给了贫困户一种“天上掉馅饼”的错觉。
    还有一件事也值得我们思考。某村干部反映,某户贫困户自身惰性较强,在享受政策照顾后更不愿意从事生产劳动,还经常借口其他人得到了比他更优越的政策照顾,去村委会“要补助指标”,威胁村干部若不如其所愿,“就在有督查组来的时候跟他们说,我什么都没得到,让上级检查的看看你们是怎么做工作的!”为了完成考核指标,避免在“省检”“市检”的时候他真的跑来捣乱,村干部一再妥协,这更刺激了他好逸恶劳、伸手要钱的习性。这起事件本身不得不说是一场闹剧,但其中折射出在频繁的督查、检查、暗访之下,尤其是在扶贫工作有着“一票否决”权的威慑下,贫困户和帮扶干部的心态同时发生了异化。
    此外,“懒汉”的形成离不开一个大的环境,那就是村庄公共性的瓦解,村民的生活越来越私人化。村庄公共性瓦解的直接后果就是村民的行为越来越注重个体取向,而非群体取向,越来越不顾他人的眼光。正因为如此,“懒汉”不必理会因自己的好吃懒做带来的不利的公共舆论,反正这些舆论不会给他带来什么压力。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的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是,同样是x乡,人口规模差不多的A村和G村的情况大不一样,A村的懒汉有6个,c村的“养懒汉”现象却很少乃至没有。A村是个杂姓村,G村是个单姓村,村落中的宗族文化相对浓厚,村支书还是宗族内很有权威的人物。G村也有精准扶贫户,但是很少听到在享受精准扶贫政策后就不愿劳作,乃至“挥霍”补助款的。这是因为G村内部有一定的公共规范,也有一个众人信服的公共权威,精准扶贫户如果要蜕变成“懒汉”,不但要承受极大的舆论压力,还要背负道德上的骂名,“在家族内都抬不起头来”。
    当然,我们不是提倡“宗族治村”,更不是提倡弘扬宗族文化,而是要说明,在公共性较强的村庄、具有一定组织动员能力的村庄,村庄的公共舆论对村民有一定的威慑力,村民对村庄共同体有一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农民的自律性也更强,“养懒汉”现象出现的概率更低。
    我们应该明白,扶贫工作中的“养懒汉”现象毕竟是少数,不能因为少数不良现象的存在就改弦更张,乃至部分极端观点提出“凡是懒汉,一律不享受政策”。贫困户毕竟是弱势群体,各贫困户的致贫原因也复杂多样,即便个别贫困户在品行上离我们的理想预期尚有差距,我们也不能因此而剥夺其最基本的生存发展权利。任何政策的施行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于一项政策施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要找出新的办法予以解决。
    3.农村危房改造是帮助贫困农户实现“安居梦”的一大惠民工程。但这项政策在基层执行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问题,下面是某县当地论坛中一些网友的说法:
    A:县里的网上公开查询系统中没有资金发放情况这一项,镇里也没有进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更是走形式。这样一来,势必产生大量漏洞。到底什么人该享受,补助标准是多少,补给了什么人,人们不得而知,也无法监督。如此一来,就给执行这项政策的干部极大的操作空间,想给谁就给谁,想给多少就给多少。
    B:我打报告申请危房改造资金好几年了,自己建好了房,但村干部一直不给我补助资金指标,直到过年送了6只鸡、两条烟,村干部才给了我一个指标。钱到手后,村干部还要2000元的“劳务费”才罢休。
    C:我们村有一户低保户,去年建了房,向村干部申请指标,送了礼,请吃了饭,村干部答应给她指标。她本可得到两万元补助,但村干部开出一个条件,就是只给她补助6000元,其余的补助资金要买村干部家的建筑材料。她苦苦哀求,说她已建了房,急需危房改造资金付工费和材料费,希望能得到全部补助款,因此没有同意村干部开出的条件,结果村干部硬是没给她指标。镇里有多余指标,也没有给急用钱的低保户一个指标。
    D:去年7月份,我家唯一的住房被拆了。拆房的时候说的是拆旧房建新房,但这是我们住的房子啊,我们不同意拆。然后他们就强行拆我们的,开挖机来挖,堵都堵不住。房间里还有好多东西,都全部埋掉了。在我们村,存在这种情况的不止我家这一户。村头老曹家也是这样,他前一阵子因为脚伤,在医院花了9万多,经济压力原本就不小。家里唯一的住房被拆后,又不得不在外租房住,光房租每月就要400多,此外,还增加了水费、煤气费等开支,林林总总加起来,每个月起码要增加800多元的开支。
    E:我常年在外地打工,只有逢年过节才回家。去年中秋节回了一趟家,却发现村里的老房子被拆了,房子里面的东西也没了。而在此之前我没有收到任何书面或口头的通知,我去村委会询问怎么回事,却被告知,我家房子属于长期无人居住的危旧“空心房”,按规定予以拆除。拆后,建新房的事却至今没有下文,原来房子里的家具也无处安放,有的露天放在外面,有的放在山上空地上,盖几块牛毛毡遮风挡雨,小雨还勉强,大雨根本挡不住,还是会淋湿。
    F:市里规定,对“拆三房”(空心房、危旧房、违章房)工作考核排名前100名的行政村,最高可奖励20万元,而排在后100名的,则罚款10万元。这么一来,各乡镇政府村委会肯定会积极拆房,管你是不是“三房”,先拆了再说。
    G:唉!房子刚建好俩月就出现了大面积的裂纹,还有严重的渗水问题。一直都没敢住,给镇政府反映好多次了,他们也不来维修,房子建好后,也没有相关部门来验收。原本是国家给我们农民的福利,现如今已经变成放柴火的仓库了。
    4.当前,正在萌动的以农村承包地、建设用地利用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我国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将成为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支撑。它既是稳定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基本需要,又是农民带着财富稳妥转户并融入城镇的制度基础,还是科学、合理满足我国未来城镇发展大规模用地需求的必要前提。
    当前征地矛盾突出,主要原因在于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下的发展冲动和土地财政下的卖地冲动持续存在,为了短时间内完成征地,部分地方政府一定程度上忽略或漠视征地应有的法律程序,从而引发纠纷。更为深层的原因在于征地制度本身的不合理,即对征地范围的界定过于宽泛、农民权利主体地位的虚置,以及低标准、单一的补偿安置方式。
    征地的矛盾主要产生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这一过程。地方政府低价从农民手中征地,再以数倍甚至几十倍的价钱出让给开发商等单位,农民只获得土地收益中的极少部分,矛盾由此产生。据了解,中国农村许多地方征一亩地仅补偿给农民3—5万元,而土地拍卖后,每亩收益则达到几百万元。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认为,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最大的问题就是补偿标准过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征地之后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中,投资者拿走大头,占40%到50%,政府拿走20%到30%,村级组织留下25%到30%,而农民拿到的补偿款,只占整个土地增值收益的5%到10%。在农民就业难以保障、社会保障跟不上的情况下,农民失地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础。
    某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R称,很多地方政府已形成土地财政,征地时滥用权力,征地范围过宽,违反宪法。而且中国土地征收中多采取现金补偿的方式,没有考虑土地对于农民而言承担着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补偿方式比较单一,造成土地增值分配的不合理,从而使农民的长远生计无法得到解决。另外,农民获得的补偿很低,在很多农业地区,农民失地之后生活困难,有农民甚至拿不到补偿,这成为近年来社会不稳定的重大因素。
    我国征地制度中,农民不是土地的“主人”,没有足够的发言权,导致征地收益向政府、开发商等倾斜,农民利益严重受损。而且,农民对政府拟征收的土地缺乏知情权、表达权和否决权,在征地补偿标准确定和征地收益的分配上,农民只是价格的接受者,根本没有机会参与土地流转中的协商和谈判。
    在没有失去土地以前,大部分失地农民主要靠承包集体土地获得一定的生活保障,但是当失去土地这样基本的生活保障后,他们也就失去了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虽然失地农民因失去土地而获得了相应的补偿,但是现行的补偿方法很难解决他们长期的基本生活问题。
    土地对农民有多方面的保障功能,它可为农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就业机会,产生直接收益功效和资产增值功效等,这些功能随着土地的征用而丧失。他们的就业问题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也没有被纳入城镇失业保险保障的范畴,从农村中的失地农民转变成了城市中没有社会保障的失业人口。
    国土资源部提供的数字表明,目前群众反映的征地纠纷、违法占地等问题占信访接待部门受理总量的73%,其中40%的上访人诉说的是征地纠纷问题,其中又有87%反映的是征地补偿安置问题。这意味着城市化进程愈快,失地农民问题就愈突出,如果不及时引导,形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必然会对整个社会甚至国家的发展产生影响,这与我国加快城市化建设和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相违背,也不利于政治团结、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从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要求出发,需要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以提供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稳定的社会环境。
作答要求
请根据“给定资料3”,对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出建议。
要求:(1)针对性强,全面准确,条理清晰;
(2)不超过350字。

选项

答案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县镇村要对资金发放、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情况和指标通过网络、政务公开等渠道进行公开公示,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监督并惩处相关干部的“吃拿卡要”行为和未经当事人许可的强拆行为,让危改指标真正用在有需要的群众身上,保证其切身利益。 三是做好拆后保障工作。出台过渡安置方案,为拆房群众提供必要的过渡安置房、过渡安置费等,确保其基本的生活保障和财产安全。 四是取消不当考核标准。领导干部应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不以单纯的拆房量来考核乡镇村委的业绩。 五是严把新房质量关。为群众建造合格的新房,相关部门按时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维修整改或重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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