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将自有房屋一套抵押给乙银行,同时甲的好友丙提供保证、丁抵押自有房屋,未与乙银行约定担保额度。此后,甲到期未履行债务。基于本案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2019-09-18  35

问题 甲为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将自有房屋一套抵押给乙银行,同时甲的好友丙提供保证、丁抵押自有房屋,未与乙银行约定担保额度。此后,甲到期未履行债务。基于本案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乙银行应当先拍卖甲的房屋实现债权
B、乙银行拍卖应当一并拍卖甲、丁的房屋实现债权
C、丙承担保证责任之后应当先向甲追偿
D、丙承担保证责任之后不能向丁追偿

答案A

解析 所谓混合担保,是指在同一债权上,既有担保物权,又有保证的担保方式。在本案中,既有丙的保证,又有丁的抵押,属于混合担保。在混合担保中,关于债权实现顺序,有约定从约定,否则:①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应当先就该物保实现债权;②债务人自己未提供物的担保的,可以就第三人物保或者保证人选择求偿。在本案中,由于甲自己已经提供房屋抵押,那么在甲到期不履行债务时,乙银行应当先拍卖、变卖甲的房屋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就受偿不得的部分,才能拍卖、变卖丁的房屋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者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因而,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在混合担保中,承担了担保责任的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全额追偿,也可以按照内部份额比例向其他担保人追偿,以上追偿并无顺序限制。在本案中,丙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既可以直接全额向甲追偿,也可以直接按照内部份额比例向丁追偿。因而,C、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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