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乙公司中标甲公司的某安装工程项目,双方就此签订安装合同,约定除首付款外,其余款项待工程完工且甲公司验收合格后支付。乙公司就本次安装工程的五金件采购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货款待乙公司收到甲公司支付的全部尾款后一周内支付丙公司。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乙公司中标甲公司的某安装工程项目,双方就此签订安装合同,约定除首付款外,其余款项待工程完工且甲公司验收合格后支付。乙公司就本次安装工程的五金件采购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货款待乙公司收到甲公司支付的全部尾款后一周内支付丙公司。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dmin
2018-10-17
26
问题
乙公司中标甲公司的某安装工程项目,双方就此签订安装合同,约定除首付款外,其余款项待工程完工且甲公司验收合格后支付。乙公司就本次安装工程的五金件采购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货款待乙公司收到甲公司支付的全部尾款后一周内支付丙公司。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公司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关于付款的约定无效
B、如果甲公司无正当理由故意拖欠工程款,则丙公司可以请求乙公司催款,乙公司怠于催款的,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直接向甲公司主张付款
C、如果乙公司工程质量有问题,甲公司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D、如果安装合同已经满足付款条件,但乙公司为了拖延向丙公司付款,与甲公司私下协商留1%的工程款暂不支付,则乙公司与丙公司买卖合同的付款条件尚未成就
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因此选项A错误。只要法律或合同未作排外性规定,乙公司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关于以甲公司支付工程款为乙公司向丙公司付款的条件的这一约定应属有效。根据《合同法》第73条第1款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应为先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因此选项D错误,协议约定的付款条件视为已经成就。故本题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S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一情形不得适用缓刑?()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中的“威胁”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哪些行为应以拐卖妇女罪论处?()
王某经营着一家服装厂,且为某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李某的侄女婿。2005年至2006年,王某找到该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岑某,给其2万元现金,希望通过岑某主管污水处理厂办公楼建设的便利条件,使个体户建筑商林某取得该建筑工程的水电改造工程,岑某收下钱但未有其他
甲是某机关领导,乙是甲的远房亲戚。乙为获得一项工程,携带两箱王老吉饮料来到甲家里。在聊天过程中。乙拿出一块价值60万元人民币的手表,表示要送给甲并希望在工程中标上能得到甲的帮助,甲拒绝。乙趁甲不备,偷偷将手表放在茶几下层离开。甲不知情。保姆以为甲知道此事,
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发现委托人的行为或者要求具有哪些情形,应当及时终止委托关系?
丁某之父的赔偿请求权时效如何计算?本案赔偿义务机关应以什么赔偿方式赔偿?
某企业用企业厂房抵押,抵押登记后.企业又在厂房内新建了一个仓库。债务到期时,企业无力清偿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陈毅市长》中误认陈毅为“沈老板”的人物是【】
A.苯丙哌林B.右美沙芬C.可待因D.普诺地嗪E.甘草合剂白日咳嗽为主者,首选()。
在我国,静态意义上的法制是指()。
【真题(中级)】在国家审计中,为了完成审计项目任务,审计组负责编制的有关审计全过程的安排是()。
收货验收的内容主要有()。
简述促进陈述性知识学习的一般条件。
【2013年烟台龙口市真题】教师在教育工作中要做到循序渐进,这是因为()。
经过北伐战争,中国军阀势力发生了重大变化。北洋旧军阀的统治,逐渐让位于国民党新军阀的统治。标志着国民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自己的统治的事件是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业()税法()市场策略
Childrenmodelthemselveslargelyontheirparents.Theydoso【1】throughidentification.Childrenidentifywithaparentwhent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