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 70万元,支付加工费20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10%,双方适用增值税税率17%,材料已加工完毕,加工费已支付;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最终完工产品的

admin2021-05-19  54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 70万元,支付加工费20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10%,双方适用增值税税率17%,材料已加工完毕,加工费已支付;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最终完工产品的应交消费税为30万元,则甲公司在该产品销售时应补交(    )万元消费税。

选项 A、15
B、30
C、20
D、35.1

答案C

解析 应补交的消费税=30-(70+20)÷(1-10%)×10%=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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