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唐律疏议.断狱律》:“死罪囚,决前一日二复奏,次日又三复奏。谓奏画已讫(音起——编者注),应行刑者,皆三复奏迄,然始下决。若不待复奏报下而决者,流二千里,复奏讫毕,听三日乃行刑,若限未满而行

admin2019-01-15  21

问题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唐律疏议.断狱律》:“死罪囚,决前一日二复奏,次日又三复奏。谓奏画已讫(音起——编者注),应行刑者,皆三复奏迄,然始下决。若不待复奏报下而决者,流二千里,复奏讫毕,听三日乃行刑,若限未满而行刑者,徒一年,即过限,违一日杖一百,二日加一等。但犯恶逆以上罪及部曲杀主罪,行一复奏。”
    (1)该段文字反映的是唐朝的什么制度?该制度的历史渊源是什么?
    (2)该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3)该制度在适用上有何例外规定?为什么?
    (4)该制度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选项

答案(1)该段文字反映的是唐朝的死刑复奏制度。三国曹魏时期最早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后被隋、唐发展成为死刑三复奏、死刑五复奏制度。 (2)该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人犯在死刑执行前一日,应复奏两次,次日再复奏三次,复奏完毕后,应当执行死刑的,都应当三复奏,然后执行死刑。如果不等到奏报便执行死刑的,处流刑二千里。复奏完毕后,听奏三日才能行刑,如果期限未满而行刑的,徒一年。超过期限奏报的,多一日处杖刑一百,多二日加一等处刑(此处加一等为徒一年——编者注)。但是如果是犯恶逆以上的罪以及部曲杀害主人的罪,行一复奏即可。 (3)对于犯恶逆以上的大罪以及部曲杀主人的罪,只行一复奏。这说明对于该制度的适用必须以不妨碍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和封建伦理纲常为限。 (4)死刑复奏制度的适用说明唐朝对于死刑执行的重视,该制度不仅体现了司法执行中的慎刑思想,而且也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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