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一网络写手,乙是一经营文学网站的公司。甲乙约定甲写连载由乙的文学网站独家发表,每章价格1000元,每章付款时间在发表该章内容10日之内,合同至连载结束之日终止。甲写了10章,乙只给了8章的钱。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3-03-01  41

问题 甲是一网络写手,乙是一经营文学网站的公司。甲乙约定甲写连载由乙的文学网站独家发表,每章价格1000元,每章付款时间在发表该章内容10日之内,合同至连载结束之日终止。甲写了10章,乙只给了8章的钱。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B、甲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C、甲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甲只能追究乙的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难度有些大,但确实是当今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通过本题加深对延期抗辩权的理解。这是一个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合同。分析甲乙的履行义务顺序,按每章来算,甲有先履行义务,乙有后履行义务。因此排除选项B和C,而在此处乙并未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的能力,也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所以,甲只能追究乙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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