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甲与某乙系国家机关工作的同事,平时有隙。为报复某乙,某甲向公安机关作虚假匿名举报,诬告某乙曾在一歌舞厅嫖娼,有"陪侍女"某丙为证。公安机关调查时,某丙对此作了虚假指证,某乙因而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分。在公安机关查处某乙的过程中,某甲在公开场合多次渲染某乙嫖
某甲与某乙系国家机关工作的同事,平时有隙。为报复某乙,某甲向公安机关作虚假匿名举报,诬告某乙曾在一歌舞厅嫖娼,有"陪侍女"某丙为证。公安机关调查时,某丙对此作了虚假指证,某乙因而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分。在公安机关查处某乙的过程中,某甲在公开场合多次渲染某乙嫖
admin
2017-03-07
15
问题
某甲与某乙系国家机关工作的同事,平时有隙。为报复某乙,某甲向公安机关作虚假匿名举报,诬告某乙曾在一歌舞厅嫖娼,有"陪侍女"某丙为证。公安机关调查时,某丙对此作了虚假指证,某乙因而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分。在公安机关查处某乙的过程中,某甲在公开场合多次渲染某乙嫖娼的"事实",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选项
A、诬告陷害罪
B、报复陷害罪
C、诽谤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
C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D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是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甲作出了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乙未作出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但甲、乙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当事国,现对相邻海域中某岛屿归属产生争议。关于该争议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国际法的
法院地法不仅能用来解决程序性问题,也可以处理某些实体性问题。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以下哪一选项不适用涉外案件的适用法院地法?
甲国某公司与乙国某公司就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在甲国涉诉。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机构为位于丙国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但对该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依相关法律,我国法院审查该仲裁条款效力时,应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
关于继承的法律适用,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下列关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的说法正确的是:()
宪法解释对宪法实施具有重要作用,下列关于宪法解释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孙某早年与妻子吕某离婚,儿子小强随吕某生活。小强15岁时,其祖父去世,孙某让小强参加葬礼。小强与祖父没有感情,加上吕某阻挡,未参加葬礼。从此,孙某就不再支付小强的抚养费用。吕某和小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孙某承担抚养费。在法庭上,孙某提出不承担抚养费
林某,9岁,系某小学三年级学生。一天放学回家路上遇到某公司业务员赵某向其推销一种名为“学习效率机”的低配置电脑,开价5800元。林某信其言,用自己积攒的“压岁钱”1000元交付了定金,并在分期付款合同上签了字。事后林某父母知晓此事,以“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
法官在主持开庭审理某一刑事案件过程中,检察官与律师就案件的焦点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法官多次制止律师的发言。律师对此提出异议,遭到法官拒绝后当即退庭。检察官对正走出法庭的律师说:“你要小心点。”事后,律师担心遭报复,向当事人提出解除代理关系。上述案例中,法律
随机试题
关于前列腺增生症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关于嗜铬细胞瘤患者术前准备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抗O试验B.肥达试验C.锡克试验D.冷凝集试验E.OT试验用以辅助诊断风湿热的是
女性,40岁。既往有风湿性心脏病史,近一周出现咳嗽、咳痰,双下肢浮肿,不能平卧。该患者还可能出现下列哪项体征()
氰化物的毒性主要表现在对
现代城市道路面积率以()左右较为合适。
在我国,留存收益主要包括()。
放纵型教养方式下成长的孩子,往往具有如下特点()。
Fearshowedintheeyesoftheyoungman,whiletheoldmanlookedtiredand
Consumersandproducersobviouslymakedecisionsthatmoldtheeconomy,butthereisathirdmajor【1】toconsidertheroleofgov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