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经过破产程序清偿债务并被注销后,又发现应当被纳入破产财产的新财产时,这些财产应当由( )。

admin2013-01-10  26

问题 某公司经过破产程序清偿债务并被注销后,又发现应当被纳入破产财产的新财产时,这些财产应当由(    )。

选项 A、人民法院按照破产清偿顺序分配
B、工商局接受
C、人民法院接受
D、清算组接受

答案A

解析 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第123条的规定,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43条第4款或者第120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2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1)发现有依照本法第31条、第32条、第 33条、第36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2)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可以得知,如果发现破产人有应当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有两种解决途径:(1)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2)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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