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规划局以一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地面工棚为由,限期自行拆除。该公司逾期未拆除。根据规划局的请求,区政府组织人员将违法建筑拆除,并将拆下的钢板作为建筑垃圾运走。如该公司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二第84题)

admin2015-04-24  80

问题 某区规划局以一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地面工棚为由,限期自行拆除。该公司逾期未拆除。根据规划局的请求,区政府组织人员将违法建筑拆除,并将拆下的钢板作为建筑垃圾运走。如该公司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二第84题)

选项 A、可以向区规划局提出赔偿请求
B、区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
C、申请国家赔偿之前应先申请确认运走钢板的行为违法
D、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答案B,D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题中区政府行使职权将拆下的钢板作为建筑垃圾运走,侵犯了该公司的财产权。因此,区政府应当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故B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9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本条是新修改的内容,其取消了确认程序。也就是说,新法实行后,行政相对人请求国家赔偿无须先申请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因此,C选项错误。本案中,区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区政府提出,而非向区规划局提出赔偿请求。故A选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赔偿义务机关采取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据此,法院在审理行政赔偿案件中,一般情形下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只有在赔偿义务机关采取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才会实行赔偿义务机关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且赔偿义务机关也只需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本案中不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因此,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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