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三要八不准”具体是什么内容?(2014·贵州)

admin2019-06-16  42

问题 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三要八不准”具体是什么内容?(2014·贵州)

选项

答案“三要”: (1)班主任每学年要对每位学生进行家访; (2)任课教师每学期要与每一位学生进行民主平等的谈心; (3)学校每学期要安排教师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征求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八不准”: (1)不准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不准旷教、随意停课、调课和对工作敷衍塞责; (3)不准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4)不准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用粗鲁言行对待家长; (5)不准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 (6)不准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的财物; (7)不准对所任教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8)不准在教学活动中有使用通信工具等影响正常教学的行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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