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审程序,下列不正确的说法是:( )

admin2016-01-15  37

问题 关于二审程序,下列不正确的说法是:(     )

选项 A、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起诉,若对裁定不服,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起诉
B、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若当事人对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人民法院仍可实行书面审理
C、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D、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答案B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85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A项说法正确。《行诉解释》第67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或者第二审法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的,第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B项当事人对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有争议的法院仍然实行书面审理是错误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8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C项说法正确。《行政诉讼法》第8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D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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