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时,申请人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公开听取申请人意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某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时,申请人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公开听取申请人意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admin
2012-09-17
45
问题
某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时,申请人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公开听取申请人意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A、必须公开审理
B、一律书面审理
C、可以听取申请人意见
D、必须向有关人员调查情况
答案
C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2条规定,行政复议不同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复议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可以更多考虑效率。但书面审查并不排队行政复议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审理案件。因此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A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易某无证驾车在市区违章行驶时,将路边的一行人撞成重伤后逃逸。易某以金钱利诱张某,张某接受易某2万元现金后,当即去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借了易某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几个月后,该案真相大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企业因不服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村民刘某向其所在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在其所在村内的一块闲置土地上建房,乡人民政府审查后予以批准,签发了房屋建房证。但在刘某建房过程中,乡人民政府发现刘某建房与所在村的建设规划不符,马上通知刘某停建,另行解决建房用地。刘某继续施工,乡人民政府因此作出责令
关于危害矿山生产安全的犯罪说法错误的是?
刘某自营一个熟食铺,一次将变质肉原料加工为熟食,严重不符合卫生标准,足以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但幸有群众举报,卫生局等部门及时来查处,但是刘某持刀站在店铺前,阻止卫生工作人员查处,僵持时间达10小时,经警方劝说,刘某才允许卫生工作人员进店查处,及时制止了一
陈某被误作犯罪嫌疑人而逮捕,在被法院宣告无罪后,陈某欲提起国家赔偿,请问陈某可以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承担以下哪些赔偿责任?
吴甲在一次抢劫行为中为排除被害人反抗,将被害人杀死,其罪行未被发现。后吴甲应征入伍,在服役期间伙同前来探望的弟弟吴乙盗窃了军用吉普车一辆以及关于导弹分布的机密资料数份。则关于吴甲与吴乙所犯罪行,应当由以下哪一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刘甲为刘村的无业游民,一日进城游玩后骑摩托车回村,途经村与村之间的农田时看见前面有位骑自行车的少女,刘甲认出正是同村的姑娘刘乙。刘甲四顾无人,便骑车追上刘乙,将其拖到玉米地中强奸。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提出要检查刘甲和刘乙的身体,了解刘甲被刘乙抓伤和刘乙受到
刘某、1995年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04年,甲又染上了毒瘾,并开始靠贩毒维持自己的吸毒开销。2005年甲在街边与买家接头时,被民警孙某和李某发现,两人决定由孙某回局报告,李某负责盯住。李某因与刘某认识,就在孙某走后,告知刘某逃走,然后回
下列情形中属于对象认识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下列对网络计划编制的要求中,正确的是()。
银行营销人员的主力是()。
在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时,资本化期间内与专门借款有关的利息收入应()。
甲公司长期持有乙公司25%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2013年1月1日,该项投资账面价值为1300万元。2013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项投资账面价值为()万元。
教师根据研究目的对某些条件加以控制,有计划地改变某种教育因素,从而考察该因素与随之产生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一种研究方法是_________。
积极错觉是指当自我由于消极的信息而使自尊心面临威胁时,用理想化的自我、不现实的乐观或夸大的可控性感知等作为缓冲器,来保护自己的自尊。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属于积极错觉的是()。
家风需要传承,“家艺”也不能丢掉。每个地方,都有特色年货,体现当地人的人文风情;每个家庭,都有几道“传家菜”,蕴含着家庭传统的________。熏的虽然是腊肉、纳的虽是“千层底”,可孩子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在一家人其乐融融的辛苦准备中,蕴含家风的“家艺”
Theideathatsomegroupsofpeoplemaybemoreintelligentthanothersisoneofthosehypothesesthatdarenotspeakitsname.
A、It’sopenonlytoteachersandpostgraduates.B、Hecanstudythereifheiswritingaresearchpaper.C、Seniorstudentscanen
Throughouthistorythebasicunitofalmosteveryhumansocietyhasbeenthefamily.Membersofafamilylivetogetherunder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