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4年)案情:赵文、赵武、赵军系亲兄弟,其父赵祖斌于2013年1月去世,除了留有一个元代青花瓷盘外,没有其他遗产。该青花瓷盘在赵军手中,赵文、赵武要求将该瓷盘变卖,变卖款由兄弟三人平均分配。赵军不同意。2013年3月,赵文、赵武到某省甲县法院(赵军居
(2014年)案情:赵文、赵武、赵军系亲兄弟,其父赵祖斌于2013年1月去世,除了留有一个元代青花瓷盘外,没有其他遗产。该青花瓷盘在赵军手中,赵文、赵武要求将该瓷盘变卖,变卖款由兄弟三人平均分配。赵军不同意。2013年3月,赵文、赵武到某省甲县法院(赵军居
admin
2018-06-22
25
问题
(2014年)案情:赵文、赵武、赵军系亲兄弟,其父赵祖斌于2013年1月去世,除了留有一个元代青花瓷盘外,没有其他遗产。该青花瓷盘在赵军手中,赵文、赵武要求将该瓷盘变卖,变卖款由兄弟三人平均分配。赵军不同意。2013年3月,赵文、赵武到某省甲县法院(赵军居住地和该瓷盘所在地)起诉赵军,要求分割父亲赵祖斌的遗产。经甲县法院调解,赵文、赵武与赵军达成调解协议:赵祖斌留下的青花瓷盘归赵军所有,赵军分别向赵文、赵武支付人民币20万元。该款项分2期支付:2013年6月各支付5万元、2013年9月各支付15万元。
但至2013年10月,赵军未向赵文、赵武支付上述款项。赵文、赵武于2013年10月向甲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调查,赵军可供执行的款项有其在银行的存款10万元,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折价为8万元,另外赵军手中还有一把名家制作的紫砂壶,市场价值大约5万元。赵军声称其父亲留下的那个元代青花瓷盘被卖了,所得款项50万元做生意亏掉了。法院全力调查也未发现赵军还有其他的款项和财产。法院将赵军的上述款项冻结,扣押了赵军可供执行的财产和赵军手中的那把紫砂壶。
2013年11月,赵文、赵武与赵军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13年12月30日之前,赵军将其在银行的存款10万元支付给赵文,将可供执行财产折价8万元与价值5万元的紫砂壶交付给赵武。赵军欠赵文、赵武的剩余债务予以免除。
此时,出现了以下情况:①赵军的朋友李有福向甲县法院报告,声称赵军手中的那把紫砂壶是自己借给赵军的,紫砂壶的所有权是自己的。②赵祖斌的朋友张益友向甲县法院声称,赵祖斌留下的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是他让赵祖斌保存的,所有权是自己的。自己是在一周之前(2013年11月1日)才知道赵祖斌已经去世以及赵文、赵武与赵军进行诉讼的事。③赵军的同事钱进军向甲县法院声称,赵军欠其5万元。同时,钱进军还向法院出示了公证机构制作的债权文书执行证书,该债权文书所记载的钱进军对赵军享有的债权是5万元,债权到期日是2013年9月30日。
问题:
根据案情,李有福如果要对案中所提到的紫砂壶主张权利,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采取相关方式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考生可以就李有福采取的方式可能出现的后果作出假设)
选项
答案
李有福如果要对案中所提到的紫砂壶主张权利,在赵文、赵武与赵军的案件已经进入了执行阶段的情况下,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的方式是:第一,提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甲县法院提出。第二,如果法院裁定驳回了李有福的执行标的异议,李有福可以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应当符合的条件是:1)起诉的时间应当在收到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异议作出驳回裁定后15日内;2)管辖法院为执行法院,即甲县法院;3)李有福作为原告,赵文、赵武作为被告,如果赵军反对李有福的主张,赵军也作为共同被告。
解析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实体权利并要求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书面请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可以向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由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因此,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李有福可以对执行标的(紫砂壶)向甲县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主张所有权。如果李有福的异议被驳回,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诉讼,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并请求对执行标的停止执行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也即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应当符合的条件是:(1)起诉的时间应当在收到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异议作出驳回裁定后15日内;(2)管辖法院为执行法院,即甲县法院;(3)李有福作为原告,赵文、赵武作为被告,如果赵军反对李有福的主张,赵军也作为共同被告。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7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信用社能否向河东区人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法院应如何处理?河东区人民法院能否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查封河东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滨河路20号的写字楼?为什么?法院能否对次债务人市纺织厂的相当于80万元的财产进行诉前的财产保全?为什么?
王某自何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若行政机关决定向王某颁发许可证,王某坚持要求法院就该行政机关迟迟不作答复给个说法,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为什么?
杨某夫妇有两个儿子,老大杨天,30岁,某鞋厂下岗职工,现住某市江淮区樱花街32号(为其妻单位分配的一所20平米的住房)。老二杨同,25岁,某公司职员,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杨某夫妇原来住在杨单位分配的一所平房内,2000年2月,某开发公司依法对该地区进行拆迁
去年9月1日晚,在未经过领导批准、未着警服、没有携带工作证件和未办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身为本溪平山公安分局崔东派出所巡长的董某,与“线人”王某到另一个派出所管辖的歌厅准备抓嫖娼卖淫现行。进入歌厅时,未表明身份就将歌厅门外一个小房间的房门毁坏,进入该房间,
什么地方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为什么?如果本案几家法院都具有管辖权,原告向其中一家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立案受理后,被告要求将此案移送给另一家有管辖权的法院,先立案的法院是否应该按被告的要求移送?为什么?
《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
该批货物的风险应由哪方承担?为什么?该批货物的保险应由谁投保?保险公司应否赔偿?
1999年10月,我国某网络公司甲与美国某计算机公司签订了进口100台计算机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价格条件为每台CIFINCOTERMS2000大连1000,美元,卖方应于1999年12月20日前交货;付款条件是买方在接到装船通知后,在货物装船30天期间
某年1月,甲市北方文化艺术中心与乙市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在丙市签订合同,双方商定联合制作以歌颂残疾人自强不息为主题的60分钟歌曲录音磁带一盘,由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曲目、进行必要的艺术处理,并解决有关版权问题,由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制作发行。后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
随机试题
ISAM文件采用______索引结构,而VSAM文件采用______索引结构。
下列关于正常人体胰液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大肠B.胃C.三焦D.小肠
疝手术患者入院时血压150/96mmHg。针对此血压值正确的处理措施是()
某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但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日期只募足了其发行的股份的80%。此时:
平面结构如图所示,自重不计。已知:F=100kN。判断图示BCH桁架结构中,内力为零的杆数是:
要约只能向特定的人发出。()
一个SQL语句原则上可产生或处理一组记录,而主语言一次只能处理一个记录,为此必须协调两种处理方式,这是通过使用【】机制来解决的。
请在【答题】菜单下选择【进入考生文件夹】命令,并按照题目要求完成下面的操作。注意:以下的文件必须保存在考生文件夹下。在考生文件夹下打开文档word.docx,按照要求完成下列操作并以该文件名(Word.docx)保存文档。某
Whatisthispassagetalkingabou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