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选项中,属于缓刑适用实质条件的是( )。(2012年多选42)
下列选项中,属于缓刑适用实质条件的是( )。(2012年多选42)
admin
2013-10-28
54
问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缓刑适用实质条件的是( )。(2012年多选42)
选项
A、有悔罪表现
B、犯罪情节较轻
C、没有再犯罪危险
D、宣告缓刑对其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刑法》第72条第l款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据此,本题应选A、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5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其实,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
(2013年真题)联系当前实际,论述现代法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2013年真题)近年来,有些人民法院在推进和谐司法过程中,推出了裁判文书中的“法官后语”,试图体现传统法律文化和现代司法理念的结合。下文是一起案件的案情、判决和法官后语:黄某因意外死亡,黄某单位分别给予其父母和其妻周某补偿款2万元和9万元。黄父
李某一日因琐事与王某发生争执,并将王某打成重伤。李某因此被判3年有期徒刑,并赔偿王某医药费。经过教育改造出狱后,李某改过自新,并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干这种蠢事了”。请根据以上的案例,简要分析法律责任的目的和功能。
下列选项中,属于绝对法律关系的是()。
运用法理学理论和知识分析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2005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公民守法的根据和理由。
简述适用法律原则的条件。
我国《合同法》第397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根据法律规则内容不同进行分类,该规则属于()
出租车在马路上待客空驶是要约,乘客打车是承诺。 ( )
随机试题
慢性肾盂肾炎的主要病变特点是
心室肌细胞动作电位的2期复极的离子基础是
某企业有甲、乙、内、丁四个王见金持有方案,各方案的现金持有量依次是60000元、70000元、84000元、120000元。四个方案的机会成本均为现金持有量的10%,管理成本均为24000元,短缺成本依次是8100元、3000元、2500元和0元。若采用成
在:Excel的打印预览过程中,用户不能实现的功能是()。
采用多领域、多地域、多项目、多品种的投资以分散风险,属于规避风险的对策。()
AskmostpeoplehowtheydefinetheAmericanDreamandchancesarethey’llsay,"Success."Thedreamofindividualopportunity
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行使。
Ascomputersandconnectivitybecomecheaper,itmakessensetobakethechipsintomoreandmorethingsthatarenot,inthemse
Marriedmotherswhoalsoholdjobs,despitehavingtojugglecareerandhome,enjoy(31)healththantheirunderemployedorchil
Today,studentswhowanttolearnEnglishintheUShaveawidechoiceofcoursesandinstitutionsto【B1】______from.And,becau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