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属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知识产权的范围?

admin2007-04-02  45

问题 下列哪些属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知识产权的范围?

选项 A、版权
B、工业品外观设计
C、地理标志
D、实用新型

答案A,B,C

解析 尽管《巴黎公约》第1条明确规定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包括实用新型,并且TRIPS协议第2条规定,就本协议第二、第三和第四部分而言,各成员应当遵守巴黎公约1967年文本第1条至第12条及第19条的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巴黎公约规定的所有工业产权类型都属于TRIPS协议的调整范围。因为TRIPS协议第1条同时强调:对于本协议,“知识产权”一词是指第二部分第1节至第7节所述的一切类别的知识产权。而TRIPS协议第二部分明确列举和提及的知识产权范围包括:版权与有关权利、商标、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和未公开信息的保护。据此,本题A、B、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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