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郑某涉嫌强奸罪,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郑某提起公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郑某涉嫌强奸罪,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郑某提起公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dmin
2009-03-15
34
问题
郑某涉嫌强奸罪,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郑某提起公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于是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要求人民检察院进行补充侦查
B、人民检察院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建议,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
C、如果人民法院认定证据不足,而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人民检察院有新的证据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依法不应当受理
D、如果人民法院认定证据不足,而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人民检察院有新的证据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
答案
2,8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项的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第(2)项规定,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刑诉法解释》第17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176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民法院不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刑诉法解释》第117条第(3)项规定,对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4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甲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大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获取用户信息并买卖获利的侵权行为。关于本案审理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居住于A市B区的甲在位于C市D区的网吧上网玩游戏“今晚吃鸡”时与同去的伙伴乙发生口角,乙离去后甲大为不满,于是便通过网吧的网络散布了大量对于居住于E市F区的乙的恶意诋毁言语,对乙的名誉造成巨大损害。现乙欲就甲的网络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对于本案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A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王某诉李某古董花瓶一案作出判决。判决李某在一个月内向王某移交本案所涉古董花瓶,有关该古董花瓶的执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年满16周岁,依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其所实施的票据行为()。
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对该30万元银行债务的偿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小张从小天赋异禀,聪明伶俐。爷爷老张对孙子甚是喜爱。在小张6岁时,爷爷将家中祖传的一幅价值200万元的名画赠与小张。母亲刘某得知此事后,坚决表示反对。在小张8岁那年,爷爷又将自己价值27500元的欧米茄手表赠与小张。母亲刘某亦明确表示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
下列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
被告人郑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该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此时,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哪种处理?
某市监狱管教员秦某受亲友之托,答应帮忙办理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已执行8年)刘某的假释,秦某接受请托之后,伪造了证明材料,证明刘犯在狱中的表现符合假释条件。1999年秦某找到其在市法院工作的同学杜某,要求其裁定刘犯假释。杜某向秦某询问罪犯是否符
随机试题
什么是技术规范?
在价值工程活动中进行功能评价时,可用于确定功能重要性系数的方法有()
是各银行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是中国人民银行发挥其金融服务职能的重要核心支持系统的是()。
(2003年考试真题)某企业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对存货进行期末计价,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按单项存货进行比较。2002年12月31日,甲、乙、丙三种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分别为:甲存货成本10万元,可变现净值8万元;乙存货成本12万元,可变现净值15万元;
老万不愿承认,在那些时候,______。但是一个直观的事实是,那些大牌的画家抱成团,对于老万这些人,持的就是这种态度。直到现在,老万才真正成为异类,这样的态度才变成真正的反对。填入横线上最恰当的一项是()。
现代信息技术包括()。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犯罪的是__________。
[*]
Theeffectofthebabyboomontheschoolshelpedtomakepossibleashiftinthinkingabouttheroleofpubliceducationinthe
Ifyou【D1】______smoothskinthatglowswithyouth,thechancesarethatatsomepointyouwillhaveheardtheexhortationtodr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