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甲公司与新加坡的乙公司拟在中国组建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甲公司出资占70%,乙公司出资占30%。合作合同中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dmin2014-07-01  40

问题 中国的甲公司与新加坡的乙公司拟在中国组建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甲公司出资占70%,乙公司出资占30%。合作合同中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选项 A、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外方担任
B、合作企业合同与章程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合同为准
C、中方出资中的30万美元为现金,由中方向银行借贷,合作企业以设备提供担保
D、合作企业前5年的利润分配,中外双方各按 50%的比例进行分配,在合作期满时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

答案B,D

解析 (1) 选项A: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2) 选项C:任何一方不得以合作企业或者合作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提供担保;(3) 选项D: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外合作者如果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其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可以先行回收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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