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3年4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3年4月10日在厦门交货付款。2013年4月10日甲公司交货后,乙公司认为甲公司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拒绝付款。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的同时

admin2017-11-03  30

问题 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3年4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3年4月10日在厦门交货付款。2013年4月10日甲公司交货后,乙公司认为甲公司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拒绝付款。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的同时,还签订了书面仲裁协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如果仲裁协议有效,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B、甲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乙公司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C、甲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乙公司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交诉讼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D、甲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乙公司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提交诉讼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答案D

解析 选项A,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选项B,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选项C、D,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而非作出判决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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