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打工在外留住3年,因此将其宅基地上兴建的3间房屋交给其朋友乙打理。在甲外出期间,乙在甲已有3间房屋基础上加盖1间房屋作为其子丙的婚房。甲回来后,对加盖1间房屋的归属发生争执,认为房屋都应归自己。该加盖的1间房屋的所有权属于( )。

admin2023-02-22  26

问题 甲因打工在外留住3年,因此将其宅基地上兴建的3间房屋交给其朋友乙打理。在甲外出期间,乙在甲已有3间房屋基础上加盖1间房屋作为其子丙的婚房。甲回来后,对加盖1间房屋的归属发生争执,认为房屋都应归自己。该加盖的1间房屋的所有权属于(          )。

选项 A、甲
B、乙
C、丙
D、甲、乙共有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322条的规定,本题表述的情形为添附中的附合,为不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由于甲、乙对于附合物的归属没有约定,乙本无权在甲的宅基地上从事附合行为,其过错在先,于此情形,应当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附合物的归属,即应当归甲,选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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