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07年单选48)甲(女,8周岁)之父病故后,甲母一人抚养甲及其弟、妹,倍感艰辛,遂决定将甲送与他人收养。依我国收养法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收养人的是( )。
(2007年单选48)甲(女,8周岁)之父病故后,甲母一人抚养甲及其弟、妹,倍感艰辛,遂决定将甲送与他人收养。依我国收养法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收养人的是( )。
admin
2017-03-24
30
问题
(2007年单选48)甲(女,8周岁)之父病故后,甲母一人抚养甲及其弟、妹,倍感艰辛,遂决定将甲送与他人收养。依我国收养法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收养人的是( )。
选项
A、乙,女,29周岁,未婚,无子女,有抚养能力
B、丙,男,45周岁,离婚,无子女,有抚养能力
C、丁,女,38周岁,丧偶,无子女,有抚养能力
D、戊,女,42周岁,已婚,一子已上大学,有抚养能力
答案
C
解析
根据《收养法》规定,只有C项表述的情形符合收养条件,故选C项。《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据此规定第(4)项,不选A项。《收养法》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据此,B项表述中,无配偶的男性丙(45周岁)与被收养人女性甲(8周岁)年龄相差不足40周岁,不符合收养条件,故不选B项。根据《收养法》第6条第1项规定,收养人必须无子女,而D项表述中,戊有一个儿子,不符合收养条件,故不选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2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1)本条第1款规定的是何种规则原则
甲将从上游水源流下的水截留在自己的土地,土地位于下游的乙要求甲停止截留。根据民法规定,乙所行使的权利为()。(2009年单选38)
下列犯罪中,应当认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是()。(2009年单选1)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行为方式有()。(2010年多选23)
甲伪造食盐专营许可证,从盐业公司购进30吨食盐进行销售。同时,还从一非法生产者处购进明知系假冒某注册商标的非碘盐,冒充碘盐进行销售,销售金额达3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2011年多选45)
甲受乙的委托,为乙画了一幅肖像。双方未就这幅画的版权归属作出约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丙将这幅画卖给丁。丁未经任何人同意,将这幅画复制出售。对丁的这一行为的认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说法是()。
下列关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2009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
简述保险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随机试题
以技术分析为基础的投资策略与以基本面分析为基础的投资策略的区别不包括()。
当铺贴连续多跨的屋面卷材时,应按()的次序。
基金促销组合的要素包括( )。
天美公司是济南一家从事服装生产的企业,在非同一票据交换地区的广州设立了该公司非独立核算的服装专卖店。公司与专卖店有经常性的资金行为。专卖店经营一段时期后,财务管理较为正常。专卖店主动及时通过银行将销货款划付海虹公司,其采取的结算方式是(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支付给证券交易所的手续费和佣金应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甲注册会计师对K公司存货成本审计时,发现年末A材料账面金额为120万元,大大高于每月平均水平,因此决定重新计算确认。K公司2005年12月份的有关A材料增减变动情况如下:2005年12月1日,A材料期初余额为56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借方余额为4
教育是人类和动物界都具有的一种现象。()
在中国教育制度发展史上,中学阶段最早兼顾升学和就业双重需要的学制是()。
德育过程的基础是()。
InApril,BritishresearchersatUniversityCollegeLondonfoundthat,ratherthantherecommendedfive,sevendailyportionso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