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再行起诉,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admin2013-02-20  34

问题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再行起诉,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选项 A、人民法院一概不予受理
B、原告只要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法院就应按再审程序审理
C、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销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D、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并解决诉讼费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答案C,D

解析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再行起诉,人民法院应分情况不同对待。若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若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清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若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B项的错误在于不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因此,C、D两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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