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6-06-27  20

问题 关于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自公诉案件立案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对因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权获得补助
C、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向作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据此可知,应为自“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63第1款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据此可知,获得补助是证人的权利。选项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87条第2款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刑诉解释》第536条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的决定。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第2款规定,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175条、第176条的规定。该法第176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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