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化妆品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0年7月份主要经营业务如下: (1)本月初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款51000元;当即将该批材料全部发往设在某县城的乙企业委托其加工一批香水精,本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

admin2014-01-21  48

问题 甲化妆品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0年7月份主要经营业务如下:
(1)本月初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款51000元;当即将该批材料全部发往设在某县城的乙企业委托其加工一批香水精,本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其消费税已由乙企业代收代缴。支付加工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加工费15000元;乙企业无同类香水精销售价格。甲公司本月收回后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000元。
(2)当月销售自产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000元。已知: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
要求:
(1)计算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
(2)计算甲公司当月销售环节应纳的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选项

答案(1)计算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 代收代缴消费税额=(300000+15000)÷(1-30%)×30%=135000(元) (2)计算甲公司当月应纳的增值税额:本月销项税额=400000×17%+800000×17%=204000(元) 本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1000+15000×17%=53550(元) 应纳税额=204000-53550=1 50450 (元) 计算甲公司当月应纳的消费税额:应纳税额=800000×30%=240000(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wnf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国税制题库经管类分类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