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联合买卖或者连续买卖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是欺诈客户的行为。( )

admin2020-11-20  37

问题 甲、乙、丙、丁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联合买卖或者连续买卖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是欺诈客户的行为。(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禁止交易的行为。根据《证券法》规定,单位或个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转嫁风险,利用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的行为为操纵市场的行为,而不是欺诈客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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