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格式条款合同的限制及其效力。

admin2012-01-30  29

问题 简述格式条款合同的限制及其效力。

选项

答案所谓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以格式条款为内容的合同就称为格式条款合同。 《合同法》从两个方面对格式条款的提供方予以限制: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格式条款不能体现公平原则,该格式条款也是无效的;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要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这些情形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uqC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