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某供销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货物生产为主兼营货物批发零售业务,不承担粮食收储业务,不享受国家关于粮食有关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7~10月份该公司发生以下业务: (1)7月份销售给消费者花生油2 000公斤,每公斤18元(不舍税),已收到

admin2015-10-17  27

问题     三明市某供销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货物生产为主兼营货物批发零售业务,不承担粮食收储业务,不享受国家关于粮食有关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7~10月份该公司发生以下业务:
    (1)7月份销售给消费者花生油2 000公斤,每公斤18元(不舍税),已收到全部货款,开出普通发票,合计金额18 000元,其余因消费者未索取而未开出发票。
    (2)7月份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免税大豆一批,取得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15 000元,大豆已验收入库。
    (3)7月份到邻省茂名市某酒厂销售红酒50吨(该公司未向三明市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红酒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 800元/吨,由于三明市没有火车站,该公司将红酒运至本省内漷县火车站,并发往茂名市。这批红酒最终被卖至玉溪市某烟酒公司。该公司7月份已收到全部货款并支付火车运费6 000元,已收到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
    (4)10月份购进榨油机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 000元,税款为1 700元,支付相关运费200元,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榨油机已安装并投入使用。
    (5)10月份该公司装修公司大门,其所属装修公司(独立核算负责该装修业务),收取装修费10 000元(包括材料费5 000元,人工费5 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上述第三笔业务中,该公司支付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

选项 A、378
B、420
C、918
D、1 020

答案B

解析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该公司的进项税额为6 000×7%=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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