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
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
admin
2013-08-14
20
问题
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
选项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
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答案
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可撤销民事行为情形。可撤销民事行为,是因行为有法定的重大瑕疵而须起诉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据此可知,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但不损害国家利益。对于B项中的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确立的排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条款,包括格式免责条款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免责条款。《合同法》第53条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不能事先约定免除,故这样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条件是,欺诈但不损害国家利益,否则,为无效民事行为,所以C项中提到的行为为无效行为。D项中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D项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tC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民法学(本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0
民法学(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有三种人才:能够独立做好事情的,能够带领好一个团队的。能够制定好的决策的,你认为自己属于哪一类?以后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努力?
2012年10月10日。遨游哈哈用户“中正平和”发表笑话:“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2012年10月11日,网友“这个绝对有意思”在微博发消息称:“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微博同时还配了一
现在,城管执法人员在清理路边小摊时,对按月交管理费的摊贩不闻不问,允许其继续摆摊。而对其他摊贩一律取缔。说说你对这一行为的看法?
材料:停车难题,已成为扰乱城市交通秩序的顽症。一种新的停车模式——“错时停车”已从去年起在北京、南京、武汉等地实施,但是在近一年的发展中,错时停车并没有如人所愿地解决停车难的问题,而是在实施中频频遇阻。在车多位少的情况下,车位成为一种有限而稀缺的
假如你新上任。担任监狱长助理工作。在根据省监狱管理局的决议给下属安排工作时,会上同时有几个下属提出理由不能执行,使你很难堪。你该怎么办?
谈谈公安机关的请示报告制度。[思路点拨]本题为岗位业务类试题,考查考生与拟任职务的匹配性。
《唐律疏议.名例律》:“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以官当流者,三流同比徒四年。”“诸以官当徒者,罪轻不尽其官,留官收赎;官少不尽其罪,余罪收赎。”问题: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对宪法进行形式上的分类是()。
“甲规则适用于乙案件,丙案件在实质上与乙案件相似,因此甲规则也适用于丙案件’’是对下列哪种推理形式的表述?()
简述法律对自然人效力的一般原则。
随机试题
A.影响叶酸代谢B.影响胞浆膜的通透性C.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D.抑制蛋白质合成的全过程E.促进细胞膜合成磺胺类药物的抗菌机制是
项目监理机构作为一个组织,其建立和存在的前提是( )。
保税物流中心(B型)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平方米,中西部不低于()平方米。
商业汇票和支票都属于商业证券。()
企业在预测未来人力资源需求时,有时会基于某一种关键的经营或管理指标与人力资源需求量之间的关系来进行预测,这种方法属于()。
被誉为近代中国“开眼看世界”第一人的是()。
一般来说,在经济过热,总需求过度膨胀并导致通货膨胀时,应实行(),有利于压缩总需求,使之适合总供给,保持物价和经济的稳定。
已知一组关键字为(26,36,41,38,44,15,68,12,6,51,25),用链地址法解决冲突。假设装填因子a=0.75,散列函数的形式为H(K)=KMODP,回答下列问题:(1)构造散列函数;(2)画出散列表;(
设二叉树的后序序列与中序序列均为ABCDEFGH,则该二叉树的前序序列为
以下程序的运行结果是#include<iostream.h>voidsub(intx,inty,int*z){*z=y-x;}voidmain(){i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