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递延法核算所得税。该公司2005年年初“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余额为33万元,历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该公司2005年度按会计制度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的某项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为50万元,按税法规定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折旧为80万元。

admin2020-01-17  20

问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递延法核算所得税。该公司2005年年初“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余额为33万元,历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该公司2005年度按会计制度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的某项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为50万元,按税法规定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折旧为80万元。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估计此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并因此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60万元。按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能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假定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该公司2005年年末“递延税款”科目的借方余额为(    )万元。

选项 A、3.3
B、23.1
C、9.9
D、128.7

答案4

解析 递延税款科目的借方余额=-33-(80-50)×33%+160×33%=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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