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卷一第12题)甲乙夫妻二人共同提出的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下列针对该驳回决定提出的哪个复审请求符合相关规定?

admin2018-06-28  33

问题 (2013年卷一第12题)甲乙夫妻二人共同提出的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下列针对该驳回决定提出的哪个复审请求符合相关规定?

选项 A、甲单独提出的复审请求
B、甲乙共同提出的复审请求
C、甲乙不提出复审请求的情况下,他们的儿子以自己的名义提出的复审请求
D、甲乙不提出复审请求的情况下,该专利申请的发明人丙以自己的名义提出的复审请求

答案B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1款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以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4-2-2.2“复审请求人资格”中的规定:“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复审请求人不是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的,其复审请求不予受理。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如果复审请求人不是全部申请人,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故选项A、C、D错误,不符合题意;选项B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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