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关于检察院审查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78题)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关于检察院审查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78题)
admin
2018-07-27
34
问题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关于检察院审查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78题)
选项
A、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
B、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检察人员参加
C、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使用戒具
D、对难以判断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影响案件认定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对未成年人的审查批捕。《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7条第4款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告知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据此,A选项正确。该规定第17条第7款规定,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性检察人员参加。据此,B选项正确。该规定第18条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使用戒具。据此,C选项正确。该规定第14条规定: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重点审查其是否已满14、16、18周岁。对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难以判断,影响对该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应当不批准逮捕,需要补充侦查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据此,D选项正确。需要提醒学员注意的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上述部分内容也作出了规定。如第270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应当通知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j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某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独任法官对控方证据产生了疑问,遂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证据时,该法官不得实施下列哪一种诉讼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死刑案件时,应当审查哪些内容?()
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下列各题:在本案中,
已经被羁押的被告人王某因为盗窃罪被起诉,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对其作出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对于王某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当地通用语言为汉语)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其中被告人杨光(汉族),男,17岁;被害人买买提(维吾尔族),男,19岁。崔义是杨光的辩护律师,刘兴是买买提的诉讼代理人。在侦查过程中,由于买买提不会讲汉语,公安机关只好为他聘
某公司被盗手提电脑一台,侦查人员怀疑是王某所为,王某一开始不承认,但后来经过刑讯承认了盗窃事实,并供述已将电脑卖给刘某,同时还说他之所以拿公司的电脑是因为公司拖欠了他6个月的工资。侦查人员找到刘某后,刘某说电脑又倒卖给了秦某。秦某起初不承认。侦查人员威胁他
法庭审理活动结束后,下列哪些人员应当在法庭审判活动笔录上签名?()
关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2002年,甲、乙两村发生用地争议,某县政府召开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2008年12月,甲村一村民向某县政府申请查阅该会议纪要。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大便为水样便B.黏液脓血便C.不消化样大便D.米泔水样便E.果酱样大便阿米巴病人
血清学试验的前带现象是指
A.风邪B.寒邪C.湿邪D.燥邪E.火邪
英国发动鸦片战争的主要目的是()。
传统计价模式的工、料、机消耗量是根据()综合测定的。
《物权法》对于物保与人保并存的情况(即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确立了()的处理规则。
如某投资组合由收益率呈完全负相关的两只股票构成,则()。
分时操作系统的主要特点是( )。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