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粮食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4年3月该厂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5日,向农户购进其自产的粮食,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 00O元,货款以现金支付。 (2)10日,外购一批包装材料,取得的

admin2016-01-18  31

问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粮食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4年3月该厂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5日,向农户购进其自产的粮食,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 00O元,货款以现金支付。
    (2)10日,外购一批包装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5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5 500元,货款已付;另外,运输该批包装材料向运输企业支付运费2 000元(不含税),取得承运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6日,销售粮食白酒5吨,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60元/斤,另外向购货方收取包装物租金23 400元,款项已收讫。
    (4)30日,研发生产一种新型粮食白酒800公斤,成本为20万元,作为礼品赠送客户品尝,没有同类售价,已知粮食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
    已知:粮食白酒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向税务机关认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该酒厂当期的销项税额为(    )元。

选项 A、152 898
B、152 320
C、148 920
D、142 800

答案B

解析 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5×2 000×60×17%+23 400+(1+17%)×17%+276 000×17%=152 320(元)。  
    【提示】将自产的白酒赠送客户品尝,需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与计算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是相同的。即视同销售新型粮食白酒组成计税价格=[20×(1+10%)+800×2×0.5+10 000]+(1-20%)=27.60(万元)=276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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