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每月的10号之前发放上月的工资,但是直至2004年5月31号公司尚未发放王某的 4月份工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王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每月的10号之前发放上月的工资,但是直至2004年5月31号公司尚未发放王某的 4月份工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4-06-10
32
问题
王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每月的10号之前发放上月的工资,但是直至2004年5月31号公司尚未发放王某的 4月份工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王某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并支付赔偿金
B、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公司向王某支付工资,并责令支付赔偿金
C、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公司处以罚款
D、王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答案
A,B
解析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根据这两条规定可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但是无权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但是不能直接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所以朋选项正确,CD选项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b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被害人的承诺,说法正确的是:
某地区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当地多家金融机构进行例行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乙信用社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遂对乙的违法行为采取了相关措施。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哪些规范不得授权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某城建公司使用劣质水泥建造居民楼,居民入住后大量出现楼板塌落、墙壁变形现象。该小区的居民遂申请城建局与质量监督局作出处理,后两局共同作出责令该城建公司赔偿该小区居民经济损失21万元;罚款10万元;立即停产停业,限期治理整顿。该城建公司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
甲向法院自诉乙犯侮辱罪。法院受理后,乙反诉甲诽谤罪。经法院审查符合反诉条件,合并审理此案。法院判处乙侮辱罪有期徒刑1年,判处甲诽谤罪有期徒刑1年。甲、乙二人不服,均以对方量刑过轻、己方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应当如何作出?
下列情形中,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有:( )
老段从学校毕业后在社会上闯荡了30年,他认为国家法律没有关系重要,有关系就有法律,关系比国家法律有用。他的这种认识不属于下列哪些选项?()
下列关于国际法渊源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关于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下列哪一表述是不符合国际法相关规则的?()
恩格斯说:“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商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随着法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出以法律为职责的公共权力机关——国家。”下列关于对这段话的理解,哪些选
随机试题
某人搬运2000只易碎物品,每只运费为3角。如果损坏一只不但不给运费,还要赔偿5角,结果共得560元,问他损坏了多少只?()
治疗蛔虫和钩虫混合感染的药物是
与口角炎发病无关的因素有
腰痛患者,腰部冷痛重着,转侧不利,静卧痛不减,遇阴雨天疼痛加重,舌苔白腻,脉沉缓。其证候是()
CRM产生的原因除了管理观念转变之外,另一个是()。
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应用得当可以造福社会,造福人民,应用不当会危害社会,危害人民。当前,从整个世界范围来看,网络安全威胁不断增加,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安全就谈不上让信息化更好造福人民。信息时代,人们享受着数字化生活带
XML是互联网联合组织创建的一组规范,XML是开放的,是(1)标准。XML主要有(2)等三个要素,为了增强XML文件结构化要求,一般要使用XML的辅助技术(3)。
Youwillhearaninterviewaboutajobinterview.Foreachquestion(23-30),markoneletter(A,BorC)forthecorrectanswer
Marysaidthatshehad_______incommonwithTom.
ShouldCollegeStudentsStartaBusinessatUniversity?Forthispart,youareallowed30minutestowriteashortessayon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