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某市副市长甲通过其下属乙引荐,与参加该市某商业地块竞标活动的某公司董事长丙洽谈该地块开发事宜,在商谈期间丙分别给甲、乙二人红包(内有1万元美金),甲和乙收下红包但并没对竞标事项承诺。其后,丙又邀请甲共同投资某企业,甲答应但并未实际出资,也没有参与实际经营,
某市副市长甲通过其下属乙引荐,与参加该市某商业地块竞标活动的某公司董事长丙洽谈该地块开发事宜,在商谈期间丙分别给甲、乙二人红包(内有1万元美金),甲和乙收下红包但并没对竞标事项承诺。其后,丙又邀请甲共同投资某企业,甲答应但并未实际出资,也没有参与实际经营,
admin
2017-09-19
18
问题
某市副市长甲通过其下属乙引荐,与参加该市某商业地块竞标活动的某公司董事长丙洽谈该地块开发事宜,在商谈期间丙分别给甲、乙二人红包(内有1万元美金),甲和乙收下红包但并没对竞标事项承诺。其后,丙又邀请甲共同投资某企业,甲答应但并未实际出资,也没有参与实际经营,但每年获得10%的分红。在乙因经济问题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甲担心连累自己,便向丙退还了收受的财物。
根据以上材料分析:
甲、乙是否构成受贿罪?
选项
答案
甲、乙收取丙红包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已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谋取到利益,不影响受贿的认定。甲收取丙分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以“合办”公司的名义获取“利润”,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经营管理的,以受贿论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W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如果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存在,则犯罪行为仍然存在。具备这一特征的是( )
简述无权代理及其法律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82条规定:“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备人的动产,债备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试分析该条法律
下列关于我国刑罚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试分析保证的特征,设定条件和效力。
当事人双方都有行使解除合同权利的合同是()。
《刑法》第243条第1款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甲驾驶车辆在城市主干道不慎将乙撞成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由于抢救乙的医疗费用不断增加,甲感到很紧张,遂到寺庙中祈祷乙快点死去。在其祈祷后的第二天,乙死亡。甲的行为构成()。(2008年单选17)
监护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擅自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其行为的效力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随机试题
当机体进行旋转运动或直线变速运动时,将会刺激
A,Vatli反应B,水解后FeCl3的反应C,硫酸盐反应D,重氮化-偶合反应E,麦芽酚反应硫酸阿托品鉴别反应为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中的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接受委托前,下列关于后任注册会计师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全陪导游员要根据旅游团的不同类型和实际需要准备相关知识,了解和充实客源国(地)的()等方面的知识。
关于爱岗敬业,理解正确的是()
根据下面材料回答下列小题。江苏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拥有的优势:(一)制造业产能大。2005年,江苏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总产值达30816.65亿元。(二)劳动力成本低廉。2005年,江苏省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6937元,折合206
简述所有权的特征。
行为人甲看到股票交易所的椅子上坐着乙和丙,他们面前放着一个手提包,乙在睡觉,丙在看交易信息。甲以为手提包是乙的,遂上前将手提包拿走,被丙发现。手提包实际上是丙的,丙害怕被甲报复,看着手提包被甲拿走而没有喊叫。甲的行为构成()。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