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3年5月某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对甲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公安局将甲带至局内留置盘问48小时,搜查了甲的住处,扣押了搜出的现金10万元,冻结了搜出的20万元银行存款,并对甲实行监视居住。次年1月,公安局以甲刊登虚假广告、骗取学生学费为由,决定没收非法所得
2003年5月某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对甲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公安局将甲带至局内留置盘问48小时,搜查了甲的住处,扣押了搜出的现金10万元,冻结了搜出的20万元银行存款,并对甲实行监视居住。次年1月,公安局以甲刊登虚假广告、骗取学生学费为由,决定没收非法所得
admin
2014-01-15
28
问题
2003年5月某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对甲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公安局将甲带至局内留置盘问48小时,搜查了甲的住处,扣押了搜出的现金10万元,冻结了搜出的20万元银行存款,并对甲实行监视居住。次年1月,公安局以甲刊登虚假广告、骗取学生学费为由,决定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解除冻结。此后公安局一直未对甲诈骗一事作出处理,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何种行为可以成为法院的审理对象?
选项
A、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
B、扣押现金10万元
C、冻结20万元银行存款
D、留置盘问48小时
答案
1
解析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而在实践中,公安机关经常以刑事侦查的名义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那么,刑事侦查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便是其中的关键所在。 本案中,市公安局的留置盘问、搜查住所、监视居住以及扣压现金、冻结银行存款等行为从形式上来看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的,因此可以认定其为刑事侦察行为;但是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过程中没有没收其所扣留钱财的权力。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W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公司为生产电脑的跨国公司,该公司在美国注册登记,为日本一商人控制,公司主要办事机构在新加坡。该公司经我国主管部门批准,在我国设立了分支机构。该公司在开展中国的业务时,与我国某公司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问我国法院应认定该跨国公司具有哪国国籍?()
“逍遥”号是一艘在甲国注册登记的货船,其船东为乙国人,在其从甲国驶往乙国而途经丙国领海时,丙国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国际法规则的要求?()
TRIPS强调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其中最惠国待遇原则是首次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领域适用。TRIPS最惠国待遇原则也有例外,以下属于例外的是:
下列对于法的特征说法正确的是:
我国与多国都存在界水的问题,在对于界水的利用上,一般的:
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延长其工作时间可以不受《劳动法》对于延长工作时间的时间长度限制?
王某是居住在美国的美籍华人,2005年10月王某回到中国探亲,在此期间,不幸突发心脏病去世,未留有遗嘱。王某此行在中国遗留有若干现金和珠宝,在美国留有房屋一栋和若干存款。王某在美国无亲属,其在中国的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继承王某遗产,则中国法院应适用哪一国法律
法律备案是有权机关对法律合宪性的一种事后监督方式,下列有关备案的说法错误的是()
假定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化工厂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理由何在?()
陈某是天津三石公司供销科长,任职期间办理了三石公司与上海三木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199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六顺公司,六顺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三石公司一批设备。1997年4月1日,陈某对三木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三木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
随机试题
我国干部教育培训的主管机关是
A国某公司年度所得为200万元,其中150万元来自本国,50万元为B国分公司汇来的股息,A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年所得100万元以下者税率为20%,所得超过100万元部分按25%计征。用全额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分别计算A国公司应缴纳的所得税额。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 )
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的发病机制中不包括哪一项
秦艽的主治病证有
一名合格的房地产专业估价人员,在房地产估价方面要具有()。
高级会计师资格取得实行()
从作业成本管理的角度来看,降低成本的途径具体包括()。
下图是“黄河水系略图”,读后完成下列各题。近年来,黄河下游在春末夏初季节常发生断流,其人为原因是_________;___________;目前我国成功地解决这个问题的最主要办法是________________;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