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不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是( )。

admin2022-10-12  27

问题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不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是(    )。

选项 A、由甲公司的董事担任经理的丙公司
B、持有乙公司3%股份且为甲公司经理之弟的张某
C、持有甲公司25%股份且持有乙公司4%股份的王某
D、在甲公司中担任副经理且持有乙公司4%股份的李某

答案C

解析 选项A,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选项B,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选项C,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选项D,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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