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admin2022-10-24  28

问题 简述我国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选项

答案按照《国家赔偿法》第36条的规定,对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征用财产的行为即受害人对物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而且《国家赔偿法》(2010)明确规定要支付利息。对其他财产的间接损失,不在国家赔偿的范围内。 (2)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造成损失的赔偿,计算标准有所不同。首先,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其次,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的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再次,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对于财产已经拍卖或变卖,应给付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如果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的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4)违法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害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5)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直接损失”不包括可得利益在内。此外,公民的权益日益扩展,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公民所享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管理参与权、受教育权、劳动权、休息权等权利被侵犯时,也应该得到赔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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