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甲、乙、丙、丁投资者四人,均申报卖出X股票,申报价格和申报时间分别为:甲的卖出价10.70元,时间13:35;乙的卖出价10.40元,时间13:40;丙的卖出价10.75元,时间13:25;丁的卖出价10.40元,时间13:38。那么这四位投资者交易的优

admin2009-10-26  29

问题 有甲、乙、丙、丁投资者四人,均申报卖出X股票,申报价格和申报时间分别为:甲的卖出价10.70元,时间13:35;乙的卖出价10.40元,时间13:40;丙的卖出价10.75元,时间13:25;丁的卖出价10.40元,时间13:38。那么这四位投资者交易的优先顺序为(  )。

选项 A、甲、乙、丙、丁
B、乙、甲、丁、丙
C、丁、乙、甲、丙
D、丁、乙、丙、甲

答案C

解析 证券交易所内的证券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竞价成交:①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②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根据价格优先原则,乙丁优先于甲丙,而甲优先于丙;再根据时间优先原则,丁优先于乙,因此四位投资者交易的优先顺序为丁、乙、甲、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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