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无业人员韩某,长期贩卖黄色光盘,2007年底在一次打击盗版光盘活动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北京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及有关规定,作出对韩某收容劳动教养1年的决定。复议机关与一审人民法院均维持原劳动教养1年的决定,韩某提起

admin2014-05-30  21

问题 北京市无业人员韩某,长期贩卖黄色光盘,2007年底在一次打击盗版光盘活动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北京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及有关规定,作出对韩某收容劳动教养1年的决定。复议机关与一审人民法院均维持原劳动教养1年的决定,韩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则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此案?

选项 A、可以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B、二审法院可以开庭审理此案
C、如无特殊情况,二审法院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D、二审法院只能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答案A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1条第(3)项的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A项当选,D项错误。根据《行诉法解释》第67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而不是可以开庭审理,B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C项“3个月”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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