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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共谋后,共同瞄准被害人丙开枪,试图杀害丙,但均未打中被害人。与此同时,对丙有仇,但与甲、乙素不相识的丁在另一侧对准丙开枪,丙死亡。对本案的处理结论,正确的是:
甲、乙共谋后,共同瞄准被害人丙开枪,试图杀害丙,但均未打中被害人。与此同时,对丙有仇,但与甲、乙素不相识的丁在另一侧对准丙开枪,丙死亡。对本案的处理结论,正确的是:
admin
2009-04-23
28
问题
甲、乙共谋后,共同瞄准被害人丙开枪,试图杀害丙,但均未打中被害人。与此同时,对丙有仇,但与甲、乙素不相识的丁在另一侧对准丙开枪,丙死亡。对本案的处理结论,正确的是:
选项
A、甲、乙均无罪,因为死亡结果和他们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B、甲、乙、丙同时对死亡结果负责,均是故意杀人罪
C、甲、乙、丙三人虽无共谋,但成立共犯
D、甲、乙、丙无须同时对死亡结果负责,但均是故意杀人罪
答案
8
解析
A项,甲乙都构成犯罪,是故意杀人未遂。B项,甲乙不需要对丙的死亡结果负责。丁的介入因素,直接导致了丙的死亡后果,切断了甲乙与丙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C项,指定的辅导书中不承认片面的共犯问题,甲、乙、丙不成立共犯。D项正确。甲、乙无须对死亡结果负责,无须与丙同时对死亡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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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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