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

admin2021-03-22  18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

选项 A、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
B、刘某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其侄担任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科员
C、王某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
D、李某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
E、赵某是税务局局长,其女婿的爸爸冯某在税务局担任会计

答案A,B,C,E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根据本条的规定,张某不能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B项中刘某的侄子在刘某任局长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担任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科员不符合第七十四条的规定。B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C项中王某的妻弟与王某是姻亲关系,王某参与调查的企业偷税漏税案件与其妻弟有利害关系,王某应当回避。C项当选。D项中,尽管李某与其妻子都在公安系统工作,且妻子在李某担任局长的公安局所属派出所工作,但是因为李某与妻子不存在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的情形,妻子也不是在派出所中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D项不选。E项赵某与冯某是近姻亲关系,应当回避。E项当选。故本题选AB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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