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的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盗窃(不考虑数额)?(2014年试卷二第60题)

admin2017-03-16  18

问题 甲的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盗窃(不考虑数额)?(2014年试卷二第60题)

选项 A、某大学的学生进食堂吃饭时习惯于用手机、钱包等物占座后,再去购买饭菜。甲将学生乙用于占座的钱包拿走
B、乙进入面馆。将手机放在大厅6号桌的空位上,表示占座,然后到靠近窗户的地方看看有没有更合适的座位。在7号桌吃面的甲将手机拿走
C、乙将手提箱忘在出租车的后备箱。后甲搭乘该出租车时,将自己的手提箱也放进后备箱,并在下车时将乙的手提箱一并拿走
D、乙全家外出打工,委托邻居甲照看房屋。有人来村里购树,甲将乙家山头上的树谎称为自家的树,卖给购树人,得款3万元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A、B、C考查的是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侵占罪是将自己保管的他人物品或者自己捡拾的无主物非法据为已有的行为。盗窃罪则是怀着明确的非法占有目的和平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以,选项A、B的行为人都有明确的盗窃故意,他们也都明知别人的钱包、手机是用来占座的,别人并未抛弃该钱包、手机。所以,这是非法获取有人占有的有主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选项C中,乙确实已经遗忘了自己的手提箱。但是,该手提箱已经转归出租车司机占有。甲的取财行为仍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有主物的行为。所以甲构成盗窃罪。
    选项D考查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诈骗行为必须具有被害人因为被骗而处分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购树人花了3万元钱买到了树木。他并无经济损失。所以,他不是被害人。真正的被害人是乙。但乙并无因为被骗而处分财物的行为。他的树木是被甲盗卖给购树人的。所以,对于乙而言,他的财产是被盗窃了。故,甲构成盗窃罪。
    陷阱点拨:很多考生认为D项中,乙既然委托甲照看房屋,那么显然也就委托了甲照看树木。因此甲构成侵占罪。这显然是以自己的想象代替了题目的明确交代(树是长在山头的)。根据题目,甲仅被委托照看房屋。因此,其背着乙卖掉树木的行为就是盗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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