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贷款通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借款人有( )的义务。

admin2010-08-23  38

问题 根据《贷款通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借款人有(       )的义务。

选项 A、向银行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
B、接受银行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核定的监督
C、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D、自主向主办银行或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
E、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

答案A,B,C

解析 《贷款通则》第十九条对借款人的义务规定如下:
   (1) 应当如实提供银行要求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银行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银行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2) 应当接受银行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核定的监督。
   (3) 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4) 应当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
   (5) 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应当取得银行的同意。
   (6) 有危及银行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银行,同时采取保全措施。其余两项为借款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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