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钱某2009年结婚后居住在甲市A区。2012年双方因工作原因分居,王某居住于甲市B区,钱某居住于乙市C区。2014年王某向甲市A区提起诉讼,要求与钱某离婚,一并提出财产分割请求,该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认为对该案无管辖权,裁定驳回起诉,要求王某向有管辖权

admin2015-10-20  34

问题 王某与钱某2009年结婚后居住在甲市A区。2012年双方因工作原因分居,王某居住于甲市B区,钱某居住于乙市C区。2014年王某向甲市A区提起诉讼,要求与钱某离婚,一并提出财产分割请求,该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认为对该案无管辖权,裁定驳回起诉,要求王某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王某和钱某就在甲市A区的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为王某婚前承租,婚后用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但房屋产权证登记在王某名下。
就该案发生争议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为王某的个人财产
B、为钱某个人所有
C、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D、为王某个人所有,但需给钱某必要的补偿

答案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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