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人于2005年5月8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2006年5月6日就相同主题再次向该局提出申请,并声明要求优先权。对此,下列表述中何者为正确?
某人于2005年5月8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2006年5月6日就相同主题再次向该局提出申请,并声明要求优先权。对此,下列表述中何者为正确?
admin
2013-05-03
29
问题
某人于2005年5月8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2006年5月6日就相同主题再次向该局提出申请,并声明要求优先权。对此,下列表述中何者为正确?
选项
A、该项发明的新颖性判断,以2005年5月8日为时间标准
B、如果与2005年5月8日以后和2006年5月6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该项发明缺乏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则不能授予专利权
C、自2006年5月6日起,在先申请视为撤回
D、如果新申请的技术方案与在先申请的技术方案有实质性差别,则新申请应予驳回
答案
A,C,D
解析
《专利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又依《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0条第1款的规定可知,有优先权的,其专利申请日为优先权日。再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关于新颖性的有关规定可知,故A项正确、B项错误。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3条第3款规定: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口起即视为撤回。因此,C项正确。
根据前引《专利法》第29条第2款之规定,要求优先权须以两项专利申请具有相同主题为基础,D项中,因两次专利申请具有实质性差别,且申请人要求优先权,故应驳回其新的申请。因此,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C、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3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下列有关法和道德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
本案中,化工厂认为死鱼现象发生前张某一直未曾对化工厂排放污水提出异议,要求免除或者减轻赔偿责任,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化工厂拒不履行行政调解处理决定,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下列关于法律推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犯罪嫌疑人秦某原为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现因涉嫌贪污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秦妻为秦某委托赵律师为其辩护,赵律师接受了委托。在第一次会见秦某时,秦某请求赵律师去找其公司财务科长朱某补开一张表明秦某所拿款项仅为借用的借条。对此,赵律师应该怎么办?
瑞士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对它们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了一份提交中国某仲裁机构仲裁的协议。后在仲裁中乙公司获胜。裁决作出后,甲公司不服,认为存在法定事由,向仲裁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表述不符合法官行为规范要求的是:()
李村认为王村的20亩水田应当归本村所有,请求本县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结果仍是归王村所有,李村对裁决不服。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规章制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药师帮助慢性疾病患者进行全面的用药审查、制订详细的治疗计划并监测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提高患者的用药依从性。这种药学服务属于
()为一级负荷。
混凝土路面的养生时间应根据混凝土()而定。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和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的主要区别在于()。
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这种征收方式属于( )。
A和B注册会计师对Y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发现由于Y公司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重大事项涉及金额巨大,且Y公司连续五个会计年度均发生巨额亏损,导致Y公司本年末的净资产为负数,主要财务指标显示其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存在巨额逾期债务无法偿还。截至审计
下列关于直方图的描述中正确的有()。
会谈中采用中性态度的作用是使求助者()。
数据管理技术发展的三个阶段中,()没有专门的软件对数据进行管理。Ⅰ.人工管理阶段Ⅱ.文件系统阶段Ⅲ.数据库阶段
GainingCrossculturalandInternationalPerspectives:ABookReviewTodayI’mgoingtoreviewsomebooksthatrelatetoint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