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文书一般由首部、正文(事实与理由部分)、尾部组成,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刑事判决书中的理由部分?(2011年卷二65题)

admin2019-01-25  23

问题 诉讼文书一般由首部、正文(事实与理由部分)、尾部组成,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刑事判决书中的理由部分?(2011年卷二65题)

选项 A、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B、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和据以定案的证据
C、依法确定首要分子、主犯、从犯的罪名
D、对控辩双方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是否采纳的理由分析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的规定,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包括: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和证据、被告人的供述、辩护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和据以定案的证据。理由部分是判决的灵魂,其核心内容是针对具体案件的特点,运用法律规定、犯罪构成和刑事诉讼理论,阐述控方的指控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什么罪,情节轻重与否,依法应当如何处理。从上面的分析可知,选项A、B中的内容属于判决书的事实部分,选项C、D中的内容属于判决书的理由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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