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8年9月1日,工商局收到王某颁发营业执照的申请,认为王某的申请材料不全。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或者合法的是:( )
2008年9月1日,工商局收到王某颁发营业执照的申请,认为王某的申请材料不全。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或者合法的是:( )
admin
2016-01-15
26
问题
2008年9月1日,工商局收到王某颁发营业执照的申请,认为王某的申请材料不全。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或者合法的是:( )
选项
A、工商局应当在9月8日前告知王某补正
B、工商局当场告知王某应补正材料若干,王某补正其告知的材料后,工商局告知其申请仍不符合法定形式
C、9月7日,王某仍未接到工商局告知补正的通知,王某需要重新申请
D、9月7日,工商局仍未作出告知补正内容,则其在9月1日而非9月6日起已经受理
答案
D
解析
行政机关对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行政许可,如果可以当场更正,应当允许当场更正;如果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法定形式,应当告知申请人补正。告知补正的时间为当场或收到申请5日内。据此,工商局应当在9月6目前告知王某补正的内容。A选项中的9月8日已经超过了最后的告知期限,是错误的。
告知补正的要求为一次告知全部需要补正的内容,而不能分多次进行。据此,B选项中工商局分两次告知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行政机关逾期不告知补正内容的后果是视为受理。9月7日已经过了9月6日的最后告知期限,工商局仍未告知的,则视为工商局已经受理,王某无需再次提出申请,C选项认为工商局逾期未告知则王某需要重新申请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行政机关逾期不告知补正内容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于工商局超过最后告知期限仍未告知的,视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而非法定告知期限届满之日为受理的日期,即工商局被视为在9月1日而非9月6日起已经受理。D选项中关于视为受理日期的判断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u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有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说法错误的是:()
王某被举报犯有抢劫罪,当地公安机关对此立案侦查。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多次用皮鞭殴打王某,并采用强光照射等方式强制王某不能睡觉。最后,王某不堪忍受,承认了自己抢劫的事实,并在供述笔录上按了手印。另外,公安机关还收集了被害人黄某的妹妹黄某某
崔某涉嫌强迫交易罪被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应当依法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请回答下列问题:若是崔某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左某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证据充分,向法院提起公诉。在本案审理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下列关于补充侦查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马某(16岁)涉嫌故意伤害罪,某县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被害人刘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某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张某没有提出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对于此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在一起公诉案件的开庭审理时,被告人申请出庭的某公诉人回避,理由是该公诉人开庭前与被害人吃过饭。办案中有权决定该公诉人应否回避的是:()
关于附条件不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ValenciaisintheeastpartofSpain.Ithasaportonthesea,twomilesawayfromthecoast.Itisthecapitalofaprovince
新生儿生理性黄疽自然消退的时间是生后
手少阳三焦经与足少阳胆经的循行交接部位是
男孩,14岁。右髋部疼痛不适,活动后加剧,午后低热、盗汗消瘦。患者可能患()
青春期保健的内容,不包括
甲、乙系夫妻。甲以个人名义向丙借款10万元用于经商。对此,若丙主张该笔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不能成立的理由是()。
某铁路工程项目合同段内有轨道、隧道、路基、桥涵工程,合同工期25个月,铺轨期限为开工后第17~23个月。项目经理部制定施工部署时,按里程将管区平均划分为三个工区,假设该施工单位拥有轨道施工架子队1个、路基施工架子队3个、桥涵施工架子队4个、隧道施工架子队3
(2013年)关于奥肯定律的含义和作用的说法,正确的有()。
1.2019年10月21日,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总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要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广大科技特派员要秉持初心
种姓制度(瓦尔那制度)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