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004年6月1日,甲火锅公司向丰台区环保局申请,并依法取得环保批字[2004]1131。2004年9月,甲公司经营地点所在周围小区居民以原告在经营时存在噪音、油烟和热污染扰民为由向丰台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2004]1131批字。2004年

admin2019-02-27  40

问题 15、2004年6月1日,甲火锅公司向丰台区环保局申请,并依法取得环保批字[2004]1131。2004年9月,甲公司经营地点所在周围小区居民以原告在经营时存在噪音、油烟和热污染扰民为由向丰台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2004]1131批字。2004年11月26日,丰台环保局以甲火锅方庄分公司在申请环保审批时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为由,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二条、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京环法字[2002]1号《关于<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作出《关于撤销丰环保批字[2004]1131号餐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通知》 (丰环保字[2004]233号),撤销了甲火锅方庄分公司于2004年6月1日取得的环保许可。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
作出上题选择的法律依据(    )。

选项 A、由于甲火锅公司并不是该案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因此行政决定作出后,甲火锅公司无权申辩。
B、由于甲火锅公司是行政复议涉及的行政相对人,因此其有权获知对其不利的行政决定,并有权进行申辩。
C、不能确定
D、以上均正确

答案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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