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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带一大公文包,里面有价值80多万元的提货单及其他贵重物品。甲去看电影,离开时把包忘在了座位上。后甲在报纸上登了一则寻包启事:一周内送还者酬金15000元。后来捡到该包者乙与甲在酬金问题上发生了争议,从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的难点在悬赏广告的定性是合同还是
甲带一大公文包,里面有价值80多万元的提货单及其他贵重物品。甲去看电影,离开时把包忘在了座位上。后甲在报纸上登了一则寻包启事:一周内送还者酬金15000元。后来捡到该包者乙与甲在酬金问题上发生了争议,从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的难点在悬赏广告的定性是合同还是
admin
2015-07-21
32
问题
甲带一大公文包,里面有价值80多万元的提货单及其他贵重物品。甲去看电影,离开时把包忘在了座位上。后甲在报纸上登了一则寻包启事:一周内送还者酬金15000元。后来捡到该包者乙与甲在酬金问题上发生了争议,从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的难点在悬赏广告的定性是合同还是单方行为,于是出现了不同解释: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悬赏广告是一种合同行为,因为尽管民法通则没有规定,但1929—1930年民国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民法》第164条就规定了悬赏广告,从其前后的条文来看,从第153条到第165条都规定的是契约,因此介于其中的悬赏广告应该是契约。第二种意见认为悬赏广告是单方行为,因为《中华民国民法》第164条规定,以广告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之人给予报酬者,对于完成该行为之人负有给付报酬之义务,对于不知有广告而完成该行为之人亦同。条文当中说道,完成广告所指定行为的人,即使他不知道有这个广告,登广告者也应该给他许诺的报酬。按这个意思,悬赏广告就不是契约而是单方行为。第三种即后来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解释。在我国大陆,民法通则关于悬赏广告未有规定,学者起草的统一合同法的第一个草案规定了悬赏广告,当时就有学者说悬赏广告不是合同而是单方行为,不能规定在合同法中,后来正式稿中删除了该规定。
请运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从法律解释分类的角度分析上述三种意见所用的解释方法,并分析不同解释得出不同结论的原因。
选项
答案
(1)法律解释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种类。法律解释根据解释的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两种;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根据解释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文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第一种解释运用的是体系的解释方法和历史的解释方式,是字面解释、非正式解释。第二种解释运用文义解释的方法,是字面解释、非正式解释。第三种解释是历史解释,是立法解释。 (2)上述不同的解释得出不同的结论表明,单独运用一种方法进行解释,其结论往往是不可靠的,因此常常需要综合运用各种解释方法来进行解释,然后互相进行验证,最后确定何种解释是正确的。不同解释之所以得出不同结论的原因就是同一个法律条文由于立法者认识能力、表述能力等的限制,往往出现不明确和错位的情况,因此解释角度不同会得出不同结论,但正确结论只有一个。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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