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期限不计人审理期限?(   )

admin2009-02-15  33

问题 在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期限不计人审理期限?(   )

选项 A、刑事案件应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决定延期审理之日至第7日之准备辩护的时间
B、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
C、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10日后的时间
D、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1个月之内的期间

答案2,8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应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决定延期审理之日至第10日之准备辩护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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