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高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37500m2,地下3层,地上25层。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委托了工程监理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桩基工程后,将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委托给了专业设计单位,并自行决定将基坑支护和土

admin2016-12-26  47

问题 背景资料:
    某高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37500m2,地下3层,地上25层。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委托了工程监理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桩基工程后,将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委托给了专业设计单位,并自行决定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分包给了一家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专业设计单位根据业主提供的勘察报告完成了基坑支护设计后,即将设计文件直接给了专业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在收到设计文件后编制了基坑支护工程和降水工程的专项施工组织方案,方案经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后即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了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在开工前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
    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施工人员兼任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土方开挖到接近基坑设计标高(自然地坪下8.5m)时,总监理工程师发现基坑四周地表出现裂缝,即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停止施工,并要求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查明原因后再恢复施工。但总承包单位认为地表裂缝属正常现象没有予以理睬。不久基坑发生了严重坍塌,并造成4名施工人员被掩埋,经抢救,3人死亡,1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专业分包单位立即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了事故情况。经事故调查组调查,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地质勘察资料中未表明地下存在古河道,基坑支护设计中未能考虑这一因素所致。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于是专业分包单位要求设计单位赔偿事故损失80万元。
问题:
请指出上述整个事件中有哪些做法不妥,并指出正确的做法。

选项

答案上述整个事件中存在如下不妥之处: ①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决定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分包给了一家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的做法是不妥的。工程分包应报监理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 ②专业设计单位完成基坑支护设计后,直接将设计文件给了专业分包单位的做法是不妥的。设计文件的交接应经发包人交付给施工单位。 ③专业分包单位编制的基坑工程和降水工程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经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后即组织施工的做法是不妥的,而应经总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 ④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施下人员兼任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不妥。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正确做法是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⑤当基坑四周出现裂隙,总承包单位收到监理单位要求停止施工的书面通知而不予理睬、拒不执行的做法不妥,正确做法是总承包单位在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停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施工,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⑥事故发生后,专业分包单位直接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事故的做法是不妥的,应经过总承包单位。 ⑦专业分包单位要求设计单位赔偿事故损失的做法是不妥的。专业分包单位和设计单位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不能直接向设计单位索赔,专业分包单位可通过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建设单位再向设计单位索赔。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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